对所聘用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,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被聘用者自行选择学校及岗位,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所学校且所选择岗位与应聘专业对口。
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,实行聘用制,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